租期14天
今日租書可閱讀至2025-02-03
智慧財產權作為法律領域的顯學,由筆者踏入律師執業之初,只有少數律師專精於智慧財產權案件,十餘年來無論是大小規模的事務所或是個人執業律師,鮮少敢不將智慧財產權列為其專業服務的範圍,可見一斑。 對於許多投入律師或企業法務領域執業的學弟妹或網友,筆者最常被詢問的問題就是有沒有推薦哪些書籍,可以比較快速進入智慧財產權領域,或可因應擔任企業法務的工作需求。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倒不是坊間既有的教科書不符合入門者的需求,而是主要以法條作為教學、著述的基礎,即令有耐心逐頁翻完,總是讓人少有「活學活用」的學習樂趣,也促成筆者嘗試撰擬「企業法務」系列的書籍。 隨著網路、數位環境融入企業日常經營,由產品或服務規劃至行銷,乃至於一般常見之著作權侵害糾紛,因涉及刑事責任,著作權議題尤為企業所重視。本書以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小亮」進入廣告公司擔任法務人員為背景,設計一系列的案例情境,讓讀者能夠透過 5 到 10 分鐘的閱讀,了解一個個著作權的議題,並佐以新聞事件的分析,示範如何由新聞報導洞悉背後所涉著作權法意涵,希望可以用另一種不同於傳統教科書的方式,陪伴讀者進入著作權的領域。
- 前言(第1頁)
- 第一篇 著作權基本原則(第3頁)
- Q1. 著作權是屬於誰的?(第3頁)
- Q2. 如何認定是否為「職務上完成之著作」 ?(第6頁)
- Q3. 企業跟員工間有關著作權的約定,應該怎麼寫?(第10頁)
- Q4. 派遣人員依公司指示完成的創作,著作權屬於誰的?(第14頁)
- Q5. 接受雜誌專訪的著作權,是屬於記者還是受訪者所享有?(第17頁)
- Q6. 什麼樣的作品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第21頁)
- Q7. 「創意」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第25頁)
- Q8. 只要是對著作的創作有貢獻,就是「著作人」嗎?(第28頁)
- Q9. 著作需要登記嗎?可以用什麼方式確保著作受保護?(第33頁)
- Q10. 如何認定著作已「創作完成」?(第36頁)
- Q11. 版權與著作權這兩個用語有什麼差異?(第39頁)
- Q12. 外國人的著作在台灣也受到保護嗎?(第42頁)
- Q13. 契約中有關約定不行使著作人格權的作用為何?又著作人格權包括哪些權利?(第45頁)
- Q14. 著作財產權包括哪些?撰寫合約時是否須把一個一個權利逐一寫出來?(第49頁)
- Q15. 高價購買大師畫作或雕塑,是否同時取得真跡與著作財產權?(第54頁)
- Q16. 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保謹的期間有多久?(第57頁)
- Q17. 麵包超人創作者過世無繼承人,會變成公共財嗎?(第61頁)
- Q18.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著作,為公平起見約定為共有著作財產權,是否合理可行?(第65頁)
- Q19.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是否限於法律舉例的類型?表演是不是著作?(第70頁)
- 第二篇 著作權保護與授權利用(第74頁)
- Q20. 向作者取得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或是由作者出具授權書,是否即可取得著作財產權或合法授權?(第74頁)
- Q21. 著作財產權授權或讓與合約未記載簽約日期,是否有效?有無負面影響?(第78頁)
- Q22. 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與獨家授權有何區別?(第82頁)
- Q23. 公司網站想刊登一篇國外廣告大師文章的翻譯,只需要取得譯者的同意就好嗎?(第87頁)
- Q24. 誰有權授權?由痞子英雄首部曲宣傳海報爭議談起(第91頁)
- Q25. 共同創作的著作,是否由第一作者行使權利?其他作者可否主張什麼權利?(第95頁)
- Q26. 什麼是創用 CC ? 公司可以拿創用 CC 的照片或部落格內容來使用嗎?(第98頁)
- Q27. 推廣地方觀光的宣傳廣告,可否使用網友以創用 CC 非營利授權的照片?(第102頁)
- Q28. 委託模特見拍攝平面廣告的著作權與肖像權問題(第108頁)
- Q29. 公司製作廣告所使用的音樂,需要取得什麼樣的授權?(第112頁)
- Q30. 節目重播演員能否主張另行公開播送的權利金?(第116頁)
- Q31. 使用鈔票作為平面廣告內容,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嗎?(第120頁)
- Q32. 演唱會如果需要演唱其他歌星的歌曲,是要向誰取得授權?(第124頁)
- Q33. 邀請歌手舉辦演唱會,卻不能演唱歌手的成名曲?這有可能嗎?(第127頁)
- Q34. 要發行演唱會的實況錄音,需要取得什麼樣的授權?(第130頁)
- Q35. 聽說著作可以進行設質登記?辦理登記與否法律效果有何不同?(第133頁)
- 第三篇 著作財產權限制與合理使用(第136頁)
- Q36. 廣告有需要使用流行音樂的二句歌詞,能否主張為合理使用而無需取得作詞者的授權?(第136頁)
- Q37. 使用他人公開在網路上的照片,是否僅需要註明出處、作者即可?(第141頁)
- Q38. 廣告中可以使用 Google Map 服務的地圖嗎?(第146頁)
- Q39. 公司接受新聞媒體探訪,可以將錄影內容直接放在公司網站上供網友瀏覽嗎?(第149頁)
- Q40. 是否只要是非營利的利用行為,就構成合理使用,而不需要取得授權?(第152頁)
- Q41. 公司會議室所放置的電視或音響設備,播放電視、廣播節目,是否可主張合理使用?需要另外取得集體管理團體的授權嗎?(第156頁)
- Q42. 網站有需要使用故宮國寶圖像,直接向故宮取得收費高、限制多,能夠直接掃瞄故宮出版品的圖像來使用嗎?(第159頁)
- Q43. 網拍使用官網照片,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第162頁)
- Q44. 如果要從事一項新的業務,不確定是否屬於合理使用,請律師出具未侵權的法律意見書,是否有用?(第165頁)
- Q45. 從「飄浮棕熊」照片談新聞報導照片的利用問題(第168頁)
- Q46. 以賈伯斯之名(第173頁)
- Q47. 商業廣告中未經授權使用含有台北 101 大樓外觀的照片,是否涉及建築著作的侵害?(第178頁)
- Q48. 生產「哆啦 A 夢」安全帽或「Hello Kitty」 蛋糕,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書?(第181頁)
- Q49. 搶搭黃色小鴨風潮,未經授權可以自行拍攝黃色小鴨作行銷活動使用嗎?(第184頁)
- Q50. 代客掃瞄圖書雜誌行不行?(第188頁)
- 第四篇 著作權侵權處理(第193頁)
- Q51. 如何判斷一個作品是否具有足夠的創作高度而可受著作權法保護?(第193頁)
- Q52. 什麼是「抄襲」?參考他人作品重新創作,會構成著作的抄襲嗎?(第197頁)
- Q53. 什麼情形下利用他人著作,會涉及著作人格權中「禁止不當變更權」的侵害?(第201頁)
- Q54. 名畫複製品掛廁所是侮辱作者?(第204頁)
- Q55. 收到 BSA 或其他商業軟體公司律師函,指稱公司有使用盜版軟體情形,應如何處理?(第207頁)
- Q56. 如何蒐證才能確保侵權的證據能夠在訴訟上使用?(第210頁)
- Q57. 提起訴訟前,需要先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侵權人嗎?(第212頁)
- Q58. 收到侵權通知,應該如何處理?(第215頁)
- Q59. Now .in 網路廣播平台為何會被迫關站?(第218頁)
- Q60. 公司的著作在中國大陸被侵害該怎麼處理?(第222頁)
- Q61. 公司未付創作或演出酬勞而仍使用該著作,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書?還是只是純粹的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第226頁)
- Q62. 在國外購買的影音光碟,帶回國內銷售是違法的嗎?誰有權可以提起告訴?(第229頁)
- Q63. 員工盜用他人圖片,公司需要負責嗎?(第232頁)
- Q64. 提供 iPhone 越獄服務或相關資訊是否會有違反著作權法的責任?(第235頁)
- Q65 . 整理網路資源連結供網友參考,若屬於未經合法授權的影音檔案,是否會侵害著作權?(第239頁)
紙本書 NT$ 320
單本電子書
NT$
224
點數租閱
20點
租期14天
今日租書可閱讀至2025-02-03
今日租書可閱讀至2025-02-03
同分類熱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