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內容簡介
法扶會訊第三十七期
家事事件法於今年1月11日通過,並於6月1日開始施行,為使民眾更了解家事事件法的內涵和意義,本期特別製作家事專題,希望藉由學者、法界、社團的觀點,讓民眾更了解自身的權益,與家事事件法的重要性。
首篇由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賴淳良副廳長撰寫「家事司法制度革新之回顧與展望」,回憶過去修法12年的歷程,並說明「家事事件法」的重要特色制度。而臺灣高等法院蕭胤瑮法官撰寫「以家事事件法為中心-落實未成年人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保障」,從案例談起,並說明國內外現況,及家事事件法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用意。
再由學者角度出發,探討家事事件法對兒童權益的影響,由慈濟大學社工系賴月蜜助理教授撰寫「從家事事件法談兒童法庭權益之保護」,借鏡英美兒童出庭的保護措施與法院硬體空間,檢討國內法院的作法還有哪些尚待改進之處?
法律扶助基金會板橋分會楊淑玲專職律師撰寫「家事案件上婦女或兒童的法律權益保護」,以三個案例探討婦女在家事案件上可能遇到的情況,並說明新通過的家事事件法著眼於目前各種家事案件適用不同程序的整合,希望可以透過該法,更能保護家事事件中弱勢的一方。
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陳玫儀主任撰寫「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家事法院?」從理想的家事法院藍圖談到家事事件法的未竟之功,及期許臺灣的家事法院能符合人民的期待。陳玫儀主任另撰寫「如何做一位具『性別平權』意識的家事調解委員?」說明調解委員應具備哪些能力來積極保障弱勢者在調解庭的權益。
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陳竹上助理教授亦擔任家事調解委員,由其撰寫「我國家事調解的發展及家事事件法實施後之契機」,談到家事事件法及其子法對家事調解的影響,也為家事調解帶來新的契機。
- 編輯手札(第4頁)
- 家事專題(第5頁)
- 家事司法制度革新之回顧與展望(第5頁)
- 以家事事件法為中心-落實未成年人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保障(第12頁)
- 從家事事件法談兒童法庭權益之保護(第19頁)
- 家事案件上婦女或兒童的法律權益保護(第25頁)
-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家事法院?(第31頁)
- 如何做一位具「性別平權」意識的家事調解委員?(第33頁)
- 我國家事調解之發展及家事事件法實施後之契機(第36頁)
- 新制上路 簡介身心障礙者之認定新制(第43頁)
- 移工移民 愛在他鄉聽廣播-中央廣播電臺外語廣播服務(第46頁)
- 法扶佈告欄 捐款徵信/劃撥單(第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