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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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社區住宅,
成為現代都會中普遍的居住型態,
您也許只想獨善其身,
但如果缺乏良好的社區管理,
這個願望恐怕還是遙不可及。
八十四年立法通過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拉近了住戶間冷漠的距離,
也賦予群我間另一種生活規範,
九十二年底、九十五年公寓法再修,
您得扣緊最新訊息!
拉近了住戶間冷漠的距離,
也賦予群我間另一種生活規範,
九十二年底、九十五年公寓法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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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版序(第5頁)
- 壹、管委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篇(第11頁)
- 公寓大廈遲未組成管理委員會,住戶該怎麼辦?(第13頁)
- 如何讓自己所屬的公寓大廈社區成為優良社區?(第15頁)
- 建商如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第24頁)
- 「區分所有權人」和「住戶」有何不同?(第27頁)
- 如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第29頁)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到會人數不足怎麼辦?(第31頁)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可採用「書面調查」嗎?(第33頁)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如何決議?(第35頁)
- 貳、管理費與公共基金篇(第39頁)
- 承購戶如何向負責起造的建商請求公共基金?(第41頁)
- 管理費、公共基金儲存有方(第43頁)
- 住戶不繳管理費,管理委員會該如何處理?(第44頁)
- 房屋承租人積欠管理費,有「法」辦!(第46頁)
- 參、公寓大廈之使用與管理篇(第49頁)
- 大樓住戶進行室內裝修,要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嗎?(第51頁)
- 一樓外牆鐵捲門內能否擅自加裝玻璃門窗?(第53頁)
- 改變公寓大廈外觀、設置廣告物、突出物,不簡單!(第55頁)
- 公寓大廈的地下室、頂樓及中庭,究竟是共用或可歸特定住戶專用?(第59頁)
- 何謂「管理維護使用空間」?(第62頁)
- 公寓大廈可否設置管理服務人室?(第64頁)
- 頂樓違建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得住你!(第66頁)
- 頂樓加蓋的違章超過十五年,就變合法了嗎?(第68頁)
- 處理違章建築的法律須知(第70頁)
- 管理委員會如何處理社區內的違章建築?(第75頁)
- 樓上排水管漏水,樓下住戶如何依法救濟?(第77頁)
- 一樓住戶霸占騎樓,無法可管嗎?(第79頁)
- 公寓大廈住戶對於停車位應注意哪些問題?(第82頁)
- 公寓大廈頂樓陽台可否由少數住戶蒔花種草?(第85頁)
- 私設廣告物如何拆除?(第86頁)
- 管委會如何對付破壞大樓外牆面的行為?(第88頁)
- 消防安全,住戶有責(第90頁)
-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對建物安檢申報的法律須知(第92頁)
- 法定共用部分建商須知(第94頁)
- 頂樓住戶可以在頂樓平台設置廣告物嗎?(第98頁)
- 頂樓住戶在屋頂樹立廣告,管理負責人該怎麼辦?(第100頁)
- 無線電基地台能否設置於公寓大廈屋頂平台?(第102頁)
- 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之影響篇(第105頁)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預售屋承購戶的權益保障(第107頁)
- 建商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重點認識(第113頁)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對房地產仲介業的影響(第118頁)
- 伍、其他篇(第121頁)
- 購買大廈的房子,建物登記疏忽不得(第123頁)
- 建商不移交公共設施給管理委員會,住戶該怎麼辦?(第125頁)
- 出售公寓大廈的房子,建物與基地產權不得分離(第127頁)
- 不動產強制執行如何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0頁)
- 山坡地建築與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第137頁)
- 陸、實用書狀篇(第141頁)
- 檢舉函㈠(第143頁)
- 檢舉函㈡(第145頁)
- 律師函(第149頁)
- 民事支付命令聲請狀(第151頁)
- 民事起訴狀(第153頁)
- 柒、附錄篇(第157頁)
- 民法物權編部分條文(第159頁)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1頁)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3頁)
-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第186頁)
- 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189頁)
-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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