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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權力透過法律、法庭和法治的語言不斷膨脹,猶如霍布斯所描述的「利維坦」時;
作為微小個體的我們,有什麼樣的空間和資源去抵抗威權的野心?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阿古 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專文推薦
李雪莉(《報導者》營運長&總主筆)
吳介民(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何明修(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倉田 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陳玉潔(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陳健民(香港社會學者、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客座教授)
張潔平(媒體人)
許菁芳(多倫多大學政治學博士、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
許仁碩(北海道大學媒體與傳播研究院助理教授)
黃丞儀(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共同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黎恩灝的這部新著最為值得細續的,就是作者更為深入地為我們提供一個歷史梳理和理論解釋,去解答香港原有的法治為何會如此脆弱,令威權法治可以長驅直進。更進一步的,雖然面對香港法治四面楚歌的困境,作者也不忘為讀者開拓縱深的歷史和環球視野,參照外地種種「司法抗爭」的經驗,為法治敗壞和理想失落的情勢下,提供坐困愁城之外的思考出路和精神鼓舞。//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李柱銘、梁家傑、戴耀廷——香港過去幾十年的民主運動是由多位香港法律專家所領導的。現在,在《港區國安法》體制下,民主派已不能在街頭或議會中開展活動,而被監禁者可以「自由」發言的法庭則成為了最後的抗爭舞臺。本書透過與大量外國案例的比較,仔細探討繼承中英文化的香港司法的獨特性,並探討司法抗爭的可能性,成為了一本絕望中的希望之書。//
─倉田 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本書作者黎恩灝生於香港,幼時經歷六四天安門鎮壓、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共,過去十多年在以不同的崗位參加香港的民主化運動和人權運動。以殖民主義和極權主義的歷史為鑑,分析當權者如何以例外或緊急狀態為名,建立特殊的法律體制,透過依法治國,完成政治控制和剝削人性尊嚴。
本書回顧東西方歷史經驗,包括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以及法律人和抗爭者以法庭作為抗爭場所的盈與虧。 進而深入剖析了法律在當前世界情勢下的重要性,具有重要意義。//
─阿古 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制度匱乏不等於價值滅絕=
過往的香港享有國際社會公認的司法獨立和法治,也是「香港故事」中香港成功的基石與港人自豪的來源。對外資來說,優秀公平的商法及民法、廉潔的法官、高效的司法機構等,已提供足夠誘因來此通商;對港人來說,法治、司法獨立的概念深植人心,彷彿擁有法律和法庭,便足以保障人權與自由。然而,香港真的是個法治(rule of law)社會嗎?
其實,香港法治之建立,可說是英殖時期的政治手段:香港的法律制度移植自普通法與便於管制的殖民地法例,雖有司法獨立之外衣,卻不曾擁有真正的民主問責,對政權始終缺乏有效制衡,也為日後威權主義式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鋪路。主權移交後,威權色彩更為鮮明,司法逐漸被政權馴服,甚而為其利器,成為權力意志的延伸,種種狀況在二〇二〇年六月《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益發嚴峻,「四十七人案」、「《立場新聞》案」、「黎智英案」等國安大案即為例證。
本書作者黎恩灝從法律的根本概念入手,討論何為法治的充分意涵,法律、政治權力與社會發展的互動,以及威權體制如何利用「法治」、「依法治國」等概念遂行對於社會的全面控制。同時也透過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等地的經驗,比較各國的行動者與法律人,如何以法庭為戰場與威權體制進行司法抗爭,及其產生的得與失,希望能為仍在夾縫中頑抗的人們,開啟新的思考空間與行動可能。
李雪莉(《報導者》營運長&總主筆)
吳介民(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何明修(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倉田 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陳玉潔(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陳健民(香港社會學者、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客座教授)
張潔平(媒體人)
許菁芳(多倫多大學政治學博士、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
許仁碩(北海道大學媒體與傳播研究院助理教授)
黃丞儀(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共同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黎恩灝的這部新著最為值得細續的,就是作者更為深入地為我們提供一個歷史梳理和理論解釋,去解答香港原有的法治為何會如此脆弱,令威權法治可以長驅直進。更進一步的,雖然面對香港法治四面楚歌的困境,作者也不忘為讀者開拓縱深的歷史和環球視野,參照外地種種「司法抗爭」的經驗,為法治敗壞和理想失落的情勢下,提供坐困愁城之外的思考出路和精神鼓舞。//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退休副教授)
//李柱銘、梁家傑、戴耀廷——香港過去幾十年的民主運動是由多位香港法律專家所領導的。現在,在《港區國安法》體制下,民主派已不能在街頭或議會中開展活動,而被監禁者可以「自由」發言的法庭則成為了最後的抗爭舞臺。本書透過與大量外國案例的比較,仔細探討繼承中英文化的香港司法的獨特性,並探討司法抗爭的可能性,成為了一本絕望中的希望之書。//
─倉田 徹(立教大學法學部教授)
//本書作者黎恩灝生於香港,幼時經歷六四天安門鎮壓、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共,過去十多年在以不同的崗位參加香港的民主化運動和人權運動。以殖民主義和極權主義的歷史為鑑,分析當權者如何以例外或緊急狀態為名,建立特殊的法律體制,透過依法治國,完成政治控制和剝削人性尊嚴。
本書回顧東西方歷史經驗,包括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以及法律人和抗爭者以法庭作為抗爭場所的盈與虧。 進而深入剖析了法律在當前世界情勢下的重要性,具有重要意義。//
─阿古 智子(現代中國研究學者,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教授)
=制度匱乏不等於價值滅絕=
過往的香港享有國際社會公認的司法獨立和法治,也是「香港故事」中香港成功的基石與港人自豪的來源。對外資來說,優秀公平的商法及民法、廉潔的法官、高效的司法機構等,已提供足夠誘因來此通商;對港人來說,法治、司法獨立的概念深植人心,彷彿擁有法律和法庭,便足以保障人權與自由。然而,香港真的是個法治(rule of law)社會嗎?
其實,香港法治之建立,可說是英殖時期的政治手段:香港的法律制度移植自普通法與便於管制的殖民地法例,雖有司法獨立之外衣,卻不曾擁有真正的民主問責,對政權始終缺乏有效制衡,也為日後威權主義式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鋪路。主權移交後,威權色彩更為鮮明,司法逐漸被政權馴服,甚而為其利器,成為權力意志的延伸,種種狀況在二〇二〇年六月《港區國安法》通過後益發嚴峻,「四十七人案」、「《立場新聞》案」、「黎智英案」等國安大案即為例證。
本書作者黎恩灝從法律的根本概念入手,討論何為法治的充分意涵,法律、政治權力與社會發展的互動,以及威權體制如何利用「法治」、「依法治國」等概念遂行對於社會的全面控制。同時也透過南非、美國、巴勒斯坦和臺灣等地的經驗,比較各國的行動者與法律人,如何以法庭為戰場與威權體制進行司法抗爭,及其產生的得與失,希望能為仍在夾縫中頑抗的人們,開啟新的思考空間與行動可能。
- 【推薦序】「法治」從來都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恩賜 ◎羅永生(第6頁)
- 【推薦序】剖析法律在當前世界情勢下的重要作品 ◎阿古 智子(第16頁)
- 前言(第20頁)
- 第一篇 依法治國的神話(第33頁)
- 1 法律、法治與「依法治國」(第35頁)
- 2 「例外主義」下的法律體制與法律文化——二戰前德國的「雙重國家」(第53頁)
- 第二篇 香港的威權法治(第69頁)
- 3 由殖民到後殖民,香港「法治」體制的嬗變(第71頁)
- 4 後英殖司法系統的「安全化」——香港國安體制下的法律、法官與法庭(第95頁)
- 5 威權下的「司法獨立」,是美德還是煙幕?(第127頁)
- 第三篇 司法抗爭的啟示(第161頁)
- 6 比較司法抗爭之一——法庭的「超合作運動」(第163頁)
- 7 比較司法抗爭之二——抗辯者的顛覆意志(第191頁)
- 8 香港的司法抗爭:從體制內到體制外(第219頁)
- 結語(第257頁)
- 注釋(第2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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