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律師教你如何處理離婚糾紛、預立遺囑、交友詐騙、侮辱誹謗、
職場性騷擾等關鍵日常問題!
「女生老是越想越不對勁,竟然事後告我性侵?」
「網紅不就是公眾人物?為什麼罵他還會被他告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
「現在通姦除罪化,難道我只能眼睜睜看著老公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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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第1本專為女性而寫的法律入門書!
\ 執業超過十年專業律師犀利解說 /
★ 從民事、刑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事法、勞動基準法等
完整解說女性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與盲區!
★ 市面第1本由「法規分類」的生活法律攻防書,讓讀者對法律觀念建立更加簡單明瞭。
★ 超過50件日常生活常見案例分享!女性、上班族、家長必讀!
「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我自己賺的錢,想留給誰就給誰不行嗎?」
「在網路上留言:『求上車』,會有問題嗎?」
「借錢給朋友,並已請對方簽了本票,這樣就能請對方還錢吧?」
「被詐騙的錢,有辦法要回來嗎?」
「已經簽了離婚協議書,還能反悔而主張無效嗎?」
……等許多日常生活你以為的小問題,其實都是「法律」的大問題。
▋ 法律了解的深淺,就是你人生輸贏的關鍵!
善用法律知識與簡易法律觀念,一點點細微言行改變,就會讓人生大不同。
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提醒親友,
一個事件,最後會不會吃虧的關鍵,通常就是對「法律理解」的深淺。
本書除了著重於臺灣犯罪主要受害者:「女性」,也希望盡量以深入淺出的方式給讀者基本的法律觀念與心態。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會因為不小心觸法而受害,也不會因爲受了委屈卻沒有含冤昭雪的機會。
法官、律師和醫生相同,面對案件與病人,都像面對陌生人,
法官不會看了案件就清楚你的個性與成長背景,醫生不會只看一次診就知道你有什麼遺傳性疾病。我們能幫自己與親友的,只有讓自己更了解相關知識,減少犯罪和被害的委屈。
▋ 本書提供的方法不僅限於女性,也適用於……
✔老實的上班族:為勞方和資方建立良好的法律知識,合作不吃虧。
✔辛勞的家長、師長:協助小孩及學生養成良好的法律觀念。
✔一般男性:為自己培養正確的法律觀念,保護自己與身邊女性親友。
【專業好評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Metoo 讓被害人能勇敢站出來,本書會告訴你站出來後,能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吳宏毅(「毅大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學院院長)
范姜真媺(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陳美菁(作家、主持人)
張瑋軒(作家、《女人迷》創辦人)
「#Metoo 讓被害人能勇敢站出來,本書會告訴你站出來後,能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吳宏毅(「毅大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本書特色】
★本書以法規分類,用常見生活案例解說,並將法規獨立排版顯示,淺顯易讀!
本書章節以法規類型做分類,內容引知名案件或常見法律問題做解說,讓讀者更有共鳴。
書中將法條獨立排版,讓讀者閱讀及引用法條更為快速確實。
★你可以在這本書得到重要法律概念講解,讓你輕鬆建立正確觀念,不輕易受委屈!
在解決問題之前,先為讀者建立正確法律觀念。
「法律」跟你想的絕對不同:想告人卻成為被告?對方明顯犯罪,為什麼不會被判刑?
法律觀念的培養,才不致讓自己與親友受委屈。
★男性專業律師與女性專業編者合作,完整說明法規與大眾想法的差異!
從女性思考角度出發,男性律師專業分析。
每個人的觀點不盡相同,兩性想法亦具差異,
本書以女性角度出發,由男性專業律師解說,
觀點不偏頗,分析文字理性且溫暖。
★溫暖法律提醒外,提供常用書狀範本與合約審閱須知!
書中除了有專業律師的溫暖生活法律提點外,
為使讀者更能有效了解法律並實用本書,
書末提供合約審閱須知與書狀範例。
想要告人或是談離婚要準備和思考的東西比你想的還多。
- 封面
- 作者簡介
- 自我測驗
- 推薦序‧一本讓現代女性得到保護及保障,又能學會防身的好書
- 推薦序‧具有實用價值並適合大眾閱讀的法律書
- 作者序‧原來法律真的跟我們想的不同
- 前言‧法律之前真的人人平等?
- 第一章──法律基本觀念
- 法律是用來復仇的工具?
- 法律真的是給有錢又懂法的人玩的嗎?
- 人家是女生欸~女性在法律上有比較吃香嗎?
- 我沒有打贏官司,就是代表輸了嗎?司法到底能不能維持公道?
- 在法院上能成為「證據」的物件是不是條件很嚴苛?
- 第二章──《民法》
- 支付命令‧借錢給別人一定討得回來嗎?
- 個人資料保護法‧同居人之間有隱私權嗎?家中裝監視攝影機是合法的嗎?
- 侵害配偶權‧通姦除罪化之後,難道我只能眼睜睜看老公偷吃嗎?
- 租屋糾紛‧我臨時遇到問題,兩個月無法付房租,房東卻直接斷水斷電,合法嗎?
- 租屋糾紛‧租屋處洗臉盆裂開,房東卻只用強力膠黏,萬一臉盆破裂出事,責任歸誰?
- 法定結婚‧我已滿十七歲,和男友發生關係,他說等我十八歲就能娶我。但父母卻非得要男友付一大筆錢,不然他們就要告我男友……
- 遺產繼承‧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 夫妻財產制‧為對方做牛做馬,先生死後卻得不到對方四分之一的財產,還要吃上官司?
- 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該怎麼簽?
- 第三章──《刑法》
- 求職詐騙‧在網路上找工作卻差點被賣去柬埔寨!
- 感情詐騙‧網路交的男友找我一起投資,後來才發現自己被騙,還能要回我的錢嗎?
- 強制性交‧「事後想想越來越來不對勁」是成立的嗎?
- 詐欺、侵占‧前男友拿我的提款卡亂花,平時出去玩也是我出錢,分手後可以向他要錢嗎?
- 散布猥褻物品‧男友拍我們的性愛影片,卻不刪除,他說只要我們不分手,就不會流傳出去?!
- 公然侮辱‧前男友在公開社群媒體用不實言論攻擊我,可以告他嗎?
- 誹謗‧前男友不斷在網路公開說我是「瘋子」、「破麻」,又不停傳訊息罵我……
- 詐欺‧和朋友一起找代購買包,後來發現自己的名牌包竟然是假的!
- 第四章──《勞動基準法》
- 勞基法‧老闆跟我說自己保工會,領的薪水可以比較多,而且我也跟他簽了合約,這樣是合法的嗎?
- 勞基法‧跟主管說我懷孕了,卻被主管調職,並且降薪
- 第五章──家事法
- 婚姻‧被家暴該如何處理?
- 婚姻‧丈夫擺爛不養家,可以訴請婚姻無效嗎?
- 離婚‧如果雙方簽了離婚協議書,另一方後來反悔,這樣可以撤銷或主張無效嗎?
- 第六章──《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犯罪法》、《跟蹤騷擾防制法》
- 職場性騷擾‧主管老是對我說一些無聊的黃色笑話,非常不舒服
- 性騷擾防治法‧奇怪,那你為什麼不報警?
- 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在路上遇到搭訕的人,強行不讓我離開,非得要加我的LINE
- 跟蹤騷擾法‧這樣我是要怎麼交女友?每天找女生搭訕可能會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 第七章──《著作權法》
- 著作權法‧我在網路上發表電影心得,卻意外發現被其他人一字不動當作是他個人的文章
- 第八章──契約審閱要領
- 契約成立要件
- 簽訂契約注意事項
- 小結‧商業行為應有的概念
- 結語
- 書狀範本
- 民事起訴狀(不當得利)
- 家事起訴狀(請求離婚)
-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
- 分別財產制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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