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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 點閱:513
    179人已收藏
  • 作者: 吳孟勳等合著
  • 出版社:布克文化出版 家庭傳媒城邦分公司發行
  • 出版年:2019
  • ISBN:9789865405144
  • 格式:EPUB 流式
  • 書籍難度(SR):646 SR值是什麼?
  • 適讀年齡:十年級
  • 附註:含附錄
  • ● 本書因出版社限制不提供朗讀功能

內容簡介
40個你會遇到的大樓居住問題,
讓專業律師為您一一破解!
 
 

★ 公寓大廈的樓梯間可以放鞋櫃嗎?
★ 管委會可以禁止我裝鐵窗嗎?
★ 鄰居一直製造噪音怎麼辦?
★ 鄰居養的寵物隨地便溺產生惡臭,管委會是否可以請他搬家?
★ 樓下的二手菸從公共管線跑到我家怎麼辦?
★ 鄰居的冷氣排放熱氣直吹我家,可以請他移走嗎?
★ 管委會任期屆滿卻拒絕改選該怎麼辦?
★ 鄰居自行修繕公共設施,可向我請求分擔修繕費用嗎?
 
 
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讓你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自序:集合式住宅權益自保的最佳工具書
 
現今都市住宅大多為高樓大廈集合式住宅,為了加強管理維護,我國於民國84 年間制定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加以規範,而各社區也會自行制定相關規約,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集合式住宅的公共事務,並組織管理委員會加以管理,儼然形成一個小型的共同生活圈。
 
而社區內住戶之間如此密切、頻繁的互動,難免會涉及彼此的權利義務糾葛,因而產生摩擦,甚至是對簿公堂的情形,因此,本書整理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見和實務上所發生最新的居住權益議題,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描述,讓大家能夠輕易理解與自身相關的法律權益。
 
此外,由於一般人遇到法律糾紛,又無法私下與對方達成協議,而必須透過調解、上法院才能解決問題時,往往會不知所措,不知道程序如何進行、書狀如何撰寫、所陳述的內容可能會發生什麼後果等等,尤其是進行民事訴訟程序時,對於極具專業性的「訴之聲明」、「請求權基礎」等事項往往不知如何主張,因此,本書在每個案例最後,都會提出與該案例相關的聲明範例或是相關的實務見解供大家參考。而本書附錄也一併說明提起民事訴訟、書狀撰寫的相關流程,讓您在實務運用上更加清楚。
 
作者殷殷期盼本書除了能夠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識外,也能在遇到居住權益問題時,成為一本實用的工具書。由於居住爭議類型萬千,難免疏漏,無法一一羅列說明,留待將來有機會再行撰寫不同類型的案例,為大家建立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作者簡介
 
吳孟勳律師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國防部公聘律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著作:
搶救被告—律師在警局教戰手冊(共同執筆人)
 
 
陳柏均律師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長風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世新大學終身教育學院法律學士二十學分班講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著作:
搶救被告—律師在警局教戰手冊(共同執筆人)
 
 
林明賢律師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輔仁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公法組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許仁純律師
學歷:
東吳法學法律學系學士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環宇法律事務所律師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 自序|集合式住宅權益自保的最佳工具書
  • 第一章 管理費與公共基金
    • Q01:大樓住戶遲繳、不繳管理費或公共基金,應該如何處理?
    • Q02:管理費訂定不合理,我可以拒絕繳納嗎?
    • Q03:住商混合大樓的店家,要和住戶負擔相同的管理費嗎?
    • Q04:前屋主未繳清的管理費,是否須由後屋主負擔?
    • Q05:管委會催繳管理費所衍生的律師費用,誰該負擔?
    • Q06:住戶欠繳管理費,管委會可以把他們的磁扣消磁,並取消他們搭乘電梯的權限嗎?
  • 第二章 停車位與屋頂平臺
    • Q07:鄰居在地下停車場擅自裝設監視器,侵犯我的隱私怎麼辦?
    • Q08:我買的停車位被占用怎麼辦?
    • Q09:頂樓的違章建築影響到逃生路線該如何處理?
    • Q10:管委會把屋頂租給電信業者架設基地臺,該如何主張權益?
    • Q11:非法定停車位的所有權人,可不可以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Q12:可以規定非住戶的停車位所有權人不能搭電梯嗎?
  • 第三章 住戶之權利義務及住戶規約
    • Q13:住戶違規時,管委會可以處以罰款,並要求連同管理費一起繳納嗎?
    • Q14:住戶可以請求管委會提出會計憑證、帳簿、財務報表及會議紀錄等文件嗎?
    • Q15:公寓大廈的樓梯間可不可以放鞋櫃?
    • Q16:騎樓是一樓住戶專用的嗎?
    • Q17:房子租到一半才發現房東不是房屋所有權人,要我搬走,我該如何保障權益?
    • Q18:承租的營業場所門口遭人惡意破壞,房東要求我自行清理並負擔費用,合理嗎?
    • Q19:管委會可以禁止我在陽臺加裝鐵窗以及安裝分離式冷氣室外機嗎?
  • 第四章 常見住戶糾紛
    • Q20:一樓住戶在防火巷增建,我該如何主張權益?
    • Q21:鄰居一直製造噪音妨礙安寧,我該怎麼辦?
    • Q22:樓頂漏水導致頂樓住戶的家具裝潢損壞,應如何求償?
    • Q23:我家的共同壁和樓地板漏水,可以要求進入鄰居家修繕嗎?
    • Q24:隔壁住戶飼養的寵物長期發出嚴重惡臭該怎麼辦?
    • Q25:樓下經常在屋內抽菸,二手菸經由公共管線飄散到我家怎麼辦?
    • Q26:住戶長期放任寵物隨地大小便,管委會可以請他搬家嗎?
    • Q27:鄰居的冷氣排放熱氣直接吹到我家,我可以請他移走嗎?
    • Q28:在樓梯間燒金紙,是否違反相關規定呢?
    • Q29:鄰居自行修繕公共設施,可以要求我分擔修繕費用嗎?
    • Q30:機械式停車位損壞時,誰該負責修繕?
  • 第五章 管理委員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Q31:未經報備的管委會是否合法?是否具備訴訟上的當事人能力?
    • Q32:成立管委會時,如果向主管機關報備卻未取得同意報備證明,該管委會是否合法?
    • Q33:管委會可以擅自修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規範嗎?
    • Q34:房客可以參加管委會委員的選舉嗎?
    • Q35:管委會任期屆滿了卻拒絕改選,該怎麼辦?
    • Q36: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及決議人數不足法定比例,所作出來的決議有效力嗎?
    • Q37:管委會主委及委員突然辭任又不願意配合點交,住戶該怎麼辦?
    • Q38: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有多少人出席、多少人同意才能做成決議?
    • Q39:管委會可否自行決議拆除警衛室呢?
    • Q40:社區內有特定住戶取得大量區分所有權,並利用其表決優勢阻礙社區正常運作,應如何處置?
  • 附錄|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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