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歷史是一面鏡子,鑑古可以知今,觀諸二二八事件的歷史,由於戰亂形成的時空背景和部分機關人員認知不同所致,形成臺灣歷史上永遠的缺憾,本案亦可促使政府機關,皆能記取歷史教訓,切莫再因觀念不同而妄動,致令族群生隙,使國家、人民及社會三方均受傷害。
- 壹、調查緣起:本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決議調查。(第1頁)
- 貳、調查對象:行政院暨所屬相關部會、國家安全局。(第1頁)
- 參、案由:為「美國加州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返鄉團」到院陳訴:希望能針對該返鄉團成員之受難者郭章垣、李瑞峰、李瑞漢、王平水、王育霖、吳鴻麒、林光前、施江南等八人,詳細調查其死亡原因、日期,並恢復其名譽等情乙案。(第1頁)
- 肆、調查依據:本院九十年四月九日院台調壹字第九○○八○○二○二、九○○八○○二○三、九○○八○○二○四、九○○八○○二○五、九○○八○○二○六、九○○ 八○○二○七、九○○八○○二○八、九○○八○○二○九號函派查(協查人員:調查官呂儒文、調查專員林進修、張蔭廉、殷偉迪、嚴祖照)。(第1頁)
- 伍、調查重點:如案由。(第1頁)
- 陸、調查事實(第1頁)
- 一、「二二八事件」之緣起及發生之經過:(第3頁)
- 二、本院前案調查對於二二八事件原因之分析:(第8頁)
- 三、本院受理「美國加州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返鄉團」陳訴後之調查經過:(第9頁)
- 四、專訪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紀要及該會對本案審定情形略以:(第50頁)
- 五、本院除調閱政府機關之檔卷外,另廣蒐坊間有關該八位受難者相關書籍文獻,茲就所得檔卷資料及詢問受難者家屬及相關人員之内容(含電話訪談及書面答覆),綜整八位受難者之生平事略、受難經過及其可能死亡原因等,分述如次:(第57頁)
- 柒、調查意見:(第129頁)
- 一、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所屬軍事情報局、後備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憲兵司令部等機關業管二二八事件檔案,移交不清,管理不當,顯有疏失:(第130頁)
- 二、本件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郭章垣、李瑞峰、李瑞漢、王平水、王育霖、吳鴻麒、林光前、施江南八人,除王平水係於事件中遭國軍亂槍射殺外,其餘七人遭國軍逮捕後,或遭槍殺,或行蹤不明,惟查無任何偵查及審判資料,且據現存之檔案資料,皆無從查知其等確切之死亡原因,更無任何叛亂實據,自應恢復其名譽,以安其英靈,慰其家屬,並解懸案:(第141頁)
- 捌、處理辦法:(第159頁)
- 一、抄調查意見一(一)函請國家安全會議研處見復。(第159頁)
- 二、抄調查意見一(二)至(五)函請行政院督镑所屬相關部會切實檢討改善見復,並研酌恢復本案八位受難者之名譽。(第159頁)
- 三、公布調查報告全文。(第159頁)
- 四、抄調查報告全文函請行政院僑務委員會轉覆陳訴人。(第159頁)
- 五、檢附派查函及相關附件送請國防及情報、司法及獄政、内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處理。(第159頁)
- 六、抄調查報告全文送人權保障委員會,並建請該會編印專書,分送各相關機關。(第1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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