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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管理條例】前經立法院於民國 91 年 6 月 14 日三讀審議通過,並由總統以 91 年 7 月 17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39480 號令公布,共分七章,計七十六條,公布之同時,廢止【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惟該條例施行六、七年,即發現若干條文尚有不周或窒礙之處。為達殯葬設施之永續經營及殯葬消費權益之保障,包括殯葬設施管理費之規範、管理費以外之其他費用提撥百分之二設立公益信託、寺廟附設骨灰(骸)存放設施之處理、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及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之管理等,有加強規範或修正之必要,內政部經彙集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相關機關團體於該條例施行後之實務運作經驗及建議,擬具【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於 101 年 1 月 11 日總統公布,章數不變,條文增為 105 條,101 年 2 月 7 日行政院令發布定自 101 年 7 月 1 日施行,相關配套辦法及子法亦與母法同步於 101 年 7 月 1 日施行。
為配合各條文於 92 年 7 月 1 日全面施行及 101 年之修法,內政部積極展開施行細則及各項子法之研訂工作,陸續完成並發布施行者有【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移動式火化設施設置標準及管理辦法】、【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修正規定】等子法規,另行政院衛生署已完成【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管理辦法】,至於【禮儀師法(草案)】於層報行政院審查時,卻因基於養成教育不足、執行業務沒有排他等理由,遭退回內政部重新研議。內政部經多年開會研議,終於 101 年 6 月訂定發布【禮儀師管理辦法】。此外,殯葬服務、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及骨灰骸存放設施等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則業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審定完成並公告。面對死亡禁忌之管理議題,這兩波殯葬法制改革,其倡導生死觀念之新,改革層面之廣,實屬空前。
本書目標一方面在協助讀者瞭解殯葬政策之形成、變遷及殯葬法規之條文內容,另一方面希望培養讀者運用法規、分析法規及提出條文改進構想之能力。
當然對於有志取得禮儀師資格者,本書絕對是必讀的考試用書。全書共分兩篇,計十章。第一篇政策篇:包括第一章殯葬政策之歷史軌跡、第二章現行殯葬政策與立法;第二篇法規篇:則包括第三章殯葬法規之基本概念、第四章殯葬管理條例之立法背景與架構、第五章殯葬管理條例總則、第六章殯葬設施之設置與管理、第七章殯葬設施之經營與管理、第八章殯葬服務業之管理與輔導、第九章殯葬行為之管理、第十章殯葬管理條例附則。此外,各章之末皆附有自我評量,可供讀者自我練習,以檢視學習成果。
- 第一篇 政策篇(第1頁)
- 第一章 殯葬政策之歷史軌跡(第3頁)
- 第二章 現行殯葬政策與立法(第25頁)
- 第二篇 法規篇(第35頁)
- 第三章 殯葬法規之基本概念(第37頁)
- 第四章 殯葬管理條例之立法背景與架構(第51頁)
- 第五章 殯葬管理條例總則(第65頁)
- 第六章 殯葬設施之設置與管理(第79頁)
- 第七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與管理(第107頁)
- 第八章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與輔導(第131頁)
- 第九章 殯葬行為之管理(第183頁)
- 第十章 殯葬管理條例附則(第207頁)
- 參考文獻(第215頁)